在9月2日晚,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,以严谨的态度和专业的精神,进行了本赛季第二十五期的裁判评议工作。此次评议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展开,不仅邀请了中足联的代表和中国足协的纪检人员,还特别邀请了两名来自社会与媒体界的足球社会监督员列席旁听。
会议中,评议组成员采取集体讨论与单独发表意见相结合的方式,对中超及中乙联赛的几场关键比赛进行了深入的探讨。在评议中,重点对云南玉昆VS长春亚泰的比赛进行了详尽的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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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时比赛进行到第90+5分钟,云南玉昆队的14号队员在长春亚泰队的罚球区内与对方的29号队员发生接触后倒地。经过评议组的细致分析,认为长春亚泰的29号队员在争抢时对云南玉昆的队员实施了草率的绊人行为,这明显阻止了对方有希望的进攻。因此,评议组一致认为当时裁判员的判罚是正确的,认定长春亚泰29号队员犯规,并应判罚球点球,同时认为VAR未介入也是正确的决定。
随后,评议组也讨论了中乙联赛的广西恒宸队与山东泰山B队的比赛。在比赛的第90+9分钟,山东泰山B队的62号队员与广西恒宸的守门员争抢后倒地。经过观看视频回放,评议组认为守门员在争抢中手触球是正常现象,没有明显的犯规行为。因此,他们支持裁判员未判罚犯规的决定。
在另一场中乙联赛昆明城星队与山西崇德荣海队的比赛中,昆明城星队进球后,山西崇德荣海的守门员被判在本方罚球区外犯规并因此被红牌罚下,进球被判无效。对此判例,评议组经过深入探讨后认为,裁判员在处理时应掌握有利条款,使进球有效后再对守门员的非体育行为进行警告或处罚。但在此次判罚中,由于裁判员在球尚未进入球门前的决定,使得进球无法再被认定为有效。因此,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此判例中裁判员的判罚决定存在错误。
通过这次评议工作,不仅对几场关键比赛的判罚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,也为今后裁判员的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导。这不仅体现了中国足协对裁判工作的严谨态度,也为提高足球比赛的公正性和竞技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